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贵州哪些大学有成人高考?相关的问题,今天,瑞金盛留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贵州哪些大学有成人高考?
有遵义医学院、贵州医科大学、贵州民族大学。
1、遵义医学院:遵义医科大学为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贵州省国内一流学科立项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贵州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贵州省属重点高等院校,贵州省唯一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单位,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试点院校。
瑞金盛留学网
3、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由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对口支援建设。
扩展资料:
成人高考要求规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在每年的8月中旬至9月上旬,考生要到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带网报号及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外地考生需要带暂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成人高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遵义医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贵州医科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贵州民族大学
遵义医学院和贵州医科大学哪个好?
省医好,省医要接地气一点,适合老百姓去看病,费用比贵医相对合理些。两个医院我都看过,贵医感冒,拉肚子这样的病最少都要200多,省医70块左右。贵医一般都是住院,看大毛病比较可靠,小毛病不要去贵医。医生嘛,倒是两家都挺好的,挺有素质的,反正贵阳态度最恶劣的是妇幼保健院了,他们称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
遵义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医学本科院校,曾用关东医学院、大连大学医学院、大连医学院等名称。1969年为支援“三线”建设,学校整体搬迁至贵州省遵义市,更名为遵义医学院。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以医学为主,文理渗透的多学科、多层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雄厚的省属高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口腔医学专业认证以及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现由贵州省新蒲校区、大连路校区及广东省珠海校区3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约2515亩,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下设28个教学院系、5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建校以来,学校群英荟萃、专家云集,生理学家沈其震院士、解剖学与人类学家吴汝康院士、微生物学家魏曦院士、药理学家张毅教授、生理学家吴襄教授、生物学家伍律教授等知名专家学者曾执教讲坛。教师队伍中,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8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共7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核心专家共16人;省级教学团队、省部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共24个。
学校本科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等6个学科门类,包含30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3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学校从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1981年恢复高考后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起与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苏州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目前,研究生教育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2015年成立国际教育学院(贵州-东盟医学教育学院),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学校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内涵建设,临床医学学科2018年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有力填补了我省ESI医学门类上榜学科空白;荣获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是我省近五年来唯一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在贵州省双一流建设中,我校临床医学和药学2个一级学科入选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并分别以全省第一名与第四名的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一流学科中期绩效考核,19个项目获贵州省一流大学(一期)重点建设项目(含培育)立项。
学校依托教育部特色民族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基础药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高水平的科研平台使科研质量与数量大幅提升。近五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3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贵州省科学技术奖24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2项,其中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获贵州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全省共11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学校不断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融入地方发展,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推进协同育人;积极与大型上市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合作,实现校企合作共赢。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出国留学难吗?
1 出国难不难和你在国内读什么大学是没有直接关系。首先看你想去哪个国家留学,每个国家的留学政策都有不同,所以难易也不同
2 是否能出国留学有几个最基本的条件:1你能否通过英文测试 2你能否通过国外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 3你或者你家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提供给你在国外读书。
如果以上条件你都能达到,你就达到了出国留学的第一步
3 至于你能否申请到公费出国,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难,几率基本等同于零。
为什么会这么说,请看下面:
一、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05年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①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②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③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④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二、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
2.访问学者
3.博士后研究
4.研究生
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选派学科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2.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
)查询。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附件2-1)》、 《专家推荐信(附件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具体请见附件四《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评审、录取
1.通过受理机构申请的项目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有关名称及代(类)码是否准确、规范等。
(2)受理机构将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寄(送)至留学基金委。
(3)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将按项目要求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留学基金委拟于2005年7月31日前通过 “国家留学网”、《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录取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录取材料(《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通过各受理机构转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项目的评审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亦同时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2.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项目,评审、录取办法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安排。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同时通知有关单位。
七、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所有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及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7.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八、派出及管理
1.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条件,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先向留学基金委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复印件,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2.被录取人员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在外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 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
1.2005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安排请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2005年1月下旬):
,或国家留学网。
2.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瑞金盛留学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瑞金盛留学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