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瑞金盛留学网小编整理了即将面临高考,在国内大学只能上三流大学,爸妈都比较担心,如果出国留学的话,哪边比较好,我是台州的 浙江台州“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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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面临高考,在国内大学只能上三流大学,爸妈都比较担心,如果出国留学的话,哪边比较好,我是台州的
哪边好啊,这个其实国外普遍都比中国好,你也没说专业什么的,那是不是就是主要想有个国外的文凭觉得比较有优势啊。那是这样的,英国美国最贵,也最热门,美国的话本科一年如果没奖学金你也不乱花钱的话,在大一点的城市,想我原来想去的南加州大学,平均大概一年三十万人民币。要是名次低一些的,城市相对不那么大的,就会便宜一些。英国的话也不便宜,跟美国差不了特别多吧。
如果家庭状况比较好,能给你拿出一百万来,那英美都是很好的选择,毕竟你只学托福雅思就好。
要是家庭状况没那么好,法国德国是很好的选择,便宜很多,而且基本其它费用都不收,至少本国学生是那样,外国就不知道了。不过麻烦的是还得学法语和德语。
其它的欧洲很多国家也都可以考虑,像荷兰什么的。
其实最好还是英语国家,要不然还得学外语。
浙江:台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提前完成所学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招生类别及规模
2023年我校招收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同等学力报考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满足招生学院及专业所列特殊要求(详见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我校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请核对确保信息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内容与地点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公布。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基本要求: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复试的形式主要有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4.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为2023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复试考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人·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体系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台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以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科研,我校还设立各类基金和项目,资助优秀学生开展科学创新研究和参加各类学术交流。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台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本招生简章由台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1.台州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行政楼313室
学校代码:10350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956Email:xkc@tzc.edu.cn
官方网站: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 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原文标题:2023年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info/1018/1281.htm
2018年浙江台州“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2018年度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引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促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汇聚台州,特向海内外征集引进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及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引进通用航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马桶、现代医药等台州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航空、新材料、电子信息、时尚创意、海洋新兴等台州五大新兴产业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社科文艺等社会事业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团队)
1、创业人才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领军、高端类人才,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非华裔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拥有拟创业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台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3)2017年1月1日之后在台州领(创)办企业(2017年1月1日之后已正式投产的优秀创业项目,企业注册落户时间放宽至2016年1月1日);或有意愿在台州创业,且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台州企事业单位、落户地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含管委会)签订意向协议书,并在正式签订扶持协议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创业人才为所领(创)办企业的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跟进的风险投资须在企业占股30%以上;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主要工作精力为领(创)办企业服务,每年在台州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2、创新人才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金融人才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领军、高端类人才,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或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高级技术职务的高层次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才;或在国内外知名专业机构或企业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类人才;或掌握金融数据挖掘、人才分析、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业务,并有深度研究,熟悉国内风投业务,投贷联动操作程序的金融人才。
(3)2017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或有意愿到台州市工作,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协议。
(4)人才所在的企业应在台州市登记注册1年以上。
(5)全职引进的创新类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服务协议;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含外聘顾问和上级政策性调派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台的服务协议。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3、领军型创业团队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须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占1/3以上,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应是近6年内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是近1年内落户台州创业或有意来台州创业的,团队成员中应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备达到具体创业目标的完整创业链。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及其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已制定项目工程化、产业化方案,落实基本创业条件,具有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保障。
(2)要求团队已在台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团队成员社会保险,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已落户的团队,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1/3;团队负责人或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1/2,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或副总以上职务。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少于1/3。意向落户的团队需与落户地政府签订符合上述要求的落户意向协议。
4、领军型创新团队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须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团队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应是近一年内从海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从海外引进的必须占1/3以上;连续服务5年以上;申报领军型创新团队须依托企事业单位并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承诺入选后三个月内与依托单位签约并到岗,已签订合同的,首次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团队成员原则上每年9个月以上在依托单位工作,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高级职称的职务,或是在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并且此前应在科研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2)要求团队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近5年活跃在该领域创新活动前沿。团队项目目标处于重大技术领域和行业水平的前沿,研究成果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是我市经济社会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市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并制定项目工程化、产业化实施方案。团队依托单位应为从事的项目配备充足的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落实推动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各类要素。团队依托单位是企业的,需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须是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二)社会事业领域人才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2017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或有意愿到台州市工作,能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协议。
(3)教育类人才从事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出贡献;近5年内获得过与本学科教学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政府性奖项的中小学教育类人才。
(4)卫生类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连续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临床、科研等方面有技术创新和突出贡献;近5年内获得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政府性奖项,或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
(5)全职引进的创新类,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柔性引进的人才(不含外聘顾问和上级政策性调派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台的服务协议。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以上申报条件中,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学历(职称)、工龄、年龄等三项条件中的一项破格;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的领衔人和核心成员一般未取得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人才等台州人才称号。优先支持有明确落户意向或者社会资本已经跟进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人才(团队)项目入选后一年内未注册落户的,取消扶持资格,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需要向落户地专项办说明并征得同意。
三、主要扶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产业经济领域人才(团队)的主要扶持政策
1、创业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创业人才的,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2)经直接认定入选顶尖、领军、高端人才创业项目的,给予最高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3)创业企业5年内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予以资助,资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
(4)企业成立5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贴息补助。产生销售额5年内,按每年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2、创新人才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A类、B类、C类全职创新人才的,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70万元、50万元、4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35万元、25万元、20万元。
(2)经直接认定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顶尖、领军、高端创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50万元、40万元、35万元。引才薪酬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3、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
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三个层次,按投资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经评估后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二)社会事业领域人才的主要扶持政策
1、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长期项目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万—100万元/人的科研和文化创作资助。
2、经评审认定入选“500精英计划”短期项目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万-20万元/人的奖励。
(三)其他人才政策待遇
上述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最高每月1万元的租房补贴,以及创业场所免租、补充养老保险、生活津贴、贷款贴息、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其它各项政策待遇。
(四)荐才引智奖励政策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为台州推荐海内外创业创新英才,引荐对象进入综合评审并来台州参加评审会的,给予荐才机构2000元/人的工作经费;按照来台州前工作地不同,分别给予参评人才1000元--10000元人民币的交通补贴,并负责在台评审期间的食宿费用;创业创新人才(项目)成功落地后,在其获得首期扶持资金兑现后,给予每人次(团队)2-50万元的荐才奖励。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申报入选台州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进行认定:
(一)评审认定方式
1、申报。申报创业创新人才向所在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提出申请,全年分二次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和8月31日。申报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全年仅一次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瑞金盛留学网
2、资格审查。各地主管部门根据人才所属专业领域,分别对申报人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提交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3、技术评审。邀请专家对人才所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评审。
4、综合评审。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企业家、投资人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人才及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5、尽职调查。综合评审结束后,对专家组推荐的创业人才(团队)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评估结果作为是否扶持的参考依据。
6、公示发文。综合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意见形成推荐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二)直接认定方式
高层次人才如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顶尖、领军、高端类人才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不需要参加技术评审环节,仅需要参加专家评审和尽职调查;也可选择评审认定方式。全年分四次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5月31日、8月31日、11月30日。
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的,直接认定为台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全年仅一次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五、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产业经济领域创业人才填写《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申报书》;申报产业经济和社会事业领域创新人才仅填写《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新人才申报书》。
2、申报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填写《台州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3、上述《申报书》以附件为佐证,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职称证书、资质证明;(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意向性工作协议或任职证明;(5)海内外工作学习履历证明;(6)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或中文相关说明);(7)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8)个人主要研究成果的登记证书、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授权证明等;(9)专利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10)个人荣誉、获奖证书;(11)其他反映个人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12)已经领(创)办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13)核心团队成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4、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及纸质稿。纸质材料一式1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一式5份),编写页码和目录,其中外文证明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或中文相关说明。电子版采用WORD或PDF格式,申请书和附件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电子文档。
5、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中亲笔签名。经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500精英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台州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台州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6、有引才荐才资质的机构,推荐人才时请填写《台州市引才荐才申报表》,向当地专项办进行前期申报确认。
六、联系方式
七、附件
1、《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人才申报书》
3、《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新人才申报书》
4、《台州市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5、《台州市引才荐才申报表》
具体可登陆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台州人才网()进行政策查询和申报表格下载。
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专项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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